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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09:54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 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15万元奖补。

2. 2020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二、奖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3. 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三、申报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2020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税表(需能体现研发投入);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1. 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 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1),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 区(市)县推荐。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拟补助企业名单、补助额度等进行初审,完成网上推荐;同时将推荐函和《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

4. 市级审核。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完成网上审查,市科技局对各区(市)县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5. 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时限

(一)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5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917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92117时;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923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申报信息后,分批次向市科技局报送加盖公章的《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函(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第一批次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函于861700前报送,第二批次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函于923日前报送。

六、有关名词解释

1. 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至2019年期间从未被认定为高企,2020年首次被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 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曾经被认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再次被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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