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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1
作者:李沐祺

一、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我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行业“小巨人”企业。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特别突出的中小企业可择优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不再推荐报送。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分类条件(以下3项须符合1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三)必备指标(以下6项须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截至上年末的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5.企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政策性指导,认真组织企业按要求申报。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填报企业在重点领域、基本条件、分类条件和必备指标等方面的符合性初核力度,保证申报工作有效进行。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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